各专业所在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不断推进学校本科专业优化,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自评范围
学校所有招生本科专业(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提交各专业自评报告
各专业梳理近年来(2021年以来)相关建设成果,总结成绩、凝练特色、查摆问题,形成自评报告(附件2)。自评报告应突出重点,客观准确,数据详实。
2.提交相关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方案
拥有3个及以上本科专业的学院,根据学院发展规划,撰写学院专业设置规划方案(附件3)。方案应客观分析、调整合理并明确时间节点。
三、材料提交
请于10月23日(周一)前将各专业自评报告、各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院盖章、签字齐全)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81700716@qq.com。
联系人:来丽丽、胡俊江,联系电话:86613728、86633349,邮箱:381700716@qq.com。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专业清单
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3.学院本科设置规划方案(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