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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转发 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所在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不断推进学校本科专业优化,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自评范围

学校所有招生本科专业(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提交各专业自评报告

各专业梳理近年来(2021年以来)相关建设成果,总结成绩、凝练特色、查摆问题,形成自评报告(附件2)。自评报告应突出重点,客观准确,数据详实。

2.提交相关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方案

拥有3个及以上本科专业的学院,根据学院发展规划,撰写学院专业设置规划方案(附件3)。方案应客观分析、调整合理并明确时间节点。

三、材料提交

请于1023日(周一)前将各专业自评报告、各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院盖章、签字齐全)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81700716@qq.com

联系人:来丽丽、胡俊江,联系电话:8661372886633349,邮箱:381700716@qq.com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专业清单

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3.学院本科设置规划方案(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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