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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所、部):
现将2022年度交叉课时二稿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课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沟通,确保年终收入分配按时、高效完成。
附件: 公示二稿
2023年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参加浙江省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