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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对交叉课课时津贴标准,学院之间交叉课课时及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
请各学生所在学院认真核对课时,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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