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2年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参加考核的对象为2022年3月调整成立的基层教学组织,及2018年11月设置的大教研室(附件2)。其中,大教研室由主任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及教务处相关基层教学组织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方法
各学院(部)根据《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及评优。
学院将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学院所有基层教学组织数的20%,体育部可以评选1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大教研室统一纳入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数量占参评基层教学组织的总额。
完成考评后将考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提交《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学院自评报告》(附件3),字数1500字以内,主要围绕学院考核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方案等三方面进行阐述,其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不得少于30%,整改措施及方案不得少于30%。同时填报学院对各基层教学组织的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4)及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
学校将在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审议评定,并将结果运用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在12月12日(周一)前完成考核,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学院自评报告(附件3)、学院评分表和汇总表(附件4、5)电子版,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联系人:陈方帆
联系电话:86613649
邮箱: 343923883@qq.com
附件:
1.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2〕103号)
2. 《浙江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一览表》《浙江中医药大学大教研室设置名单》
3.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学院自评报告》
4.《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评分表》
5.《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