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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本科专业负责人肩负专业建设的组织与领导,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坚力量。根据《本科专业负责人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大发〔2013〕74号)要求,现开展我校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2022年度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学校2022年度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附件1)。

二、    二、考核内容

2022年度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考核由专业标志性建设成果和工作实绩两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50%、50%。请各专业根据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细则》相关建设标准等(附件2),在《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中填报专业标志性建设成果,并提供支撑材料;同时结合2022年度专业建设重点工作包括一流专业建设、学生培养等工作实际成效,在《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中填报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式

学院自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3个档次,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评选为优秀者不超过2位,填入附件4学院自评处,学校在学院自评基础上综合考量后最终评定。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本科专业负责人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大发〔2013〕74号)、《教师教学业绩分核算办法》(浙中大发〔2022〕85号)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于12月9日(周五)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电子版《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及支撑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1700716@qq.com

联系人:胡俊江,来丽丽;联系电话:86633349,86613728。


附件:

1. 2022年度专业(执行)负责人名单

2. 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3. 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汇总表

4. 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教务处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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