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版本科专业人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趋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应按专业或专业大类成立以院领导任组长,专业负责人、授课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学院在修订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前,应深入、有效地开展调研工作,包括针对本校教师、教学管理者的内部调研,针对国内高校、用人单位、校友、行业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外部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每个专业调研原则上不少于5家用人单位,不少于5所高校,并明确1所对标高校提前报教务处备案,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研究培养体系特点和课程设置要求,并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方案》(附件1),扎实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3.各专业修订培养方案,涉及到非本学院开课课程需跟开课单位做好沟通工作。
二、工作安排
1.11月20日前:学校公布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方案。
2.2月20日前:学院根据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结合一流专业建设、新医科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目标,完成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同时提交院级论证会、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等相关材料。
3.3月15日前:教务处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召开校级论证会。
4.3月30日前:教务处完成终审,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
5.4月10日前: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发文。
6.4月20日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务系统录入工作。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严格按通知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于2月20日(周一)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3.院级论证会、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等相关论证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稿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盖学院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可提交扫描件),其中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发送至296122261@qq.com。联系人:倪奇红、胡俊江,联系电话:86613728、86633349。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施方案
2.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代码编制说明
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参考
5.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
6.浙江中医药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11月17日
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