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2021〕1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各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应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二、材料报送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2年6月6日下午16:00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学科23-65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命名: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sun_denghui@126.com,联系人:孙登辉,电话:86613728。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在研课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