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1下半年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含创新创业、课程思政等专项)。
二、验收办法
1.省教育厅教改项目、校本部重大招标项目和滨江学院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验收工作。
2.涉及学院的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和各类专项,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学校最终审核。
3.教学基地、机关及其他教学单位(图书馆和动物实验研究中心等)的项目委托高教研究所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汇报会要求至少有1名校(院)外专家参加,可两个及以上部门(学院)联合组织汇报会,并将汇报会专家名单和汇报时间及时报送教务处。学校将抽查各部门汇报情况,并形成审核意见。
三、验收标准及材料
本次结题验收标准及应提交的材料要求均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87号)所规定的为准,每一类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省教育厅教改项目及校级教改重大招标项目
1.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交详实的《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2/6/7),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各1份。
2.相应的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4/8),加盖学院章的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各1份。
3.能反映和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纸质支撑材料1套,其中包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需标注项目号)。
4.无法及时完成研究任务,或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等需要作重大调整、变更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只能按要求延期1年,若逾期未结题验收,将被教育厅清理。
(二)校级教改其他项目
1.内容详实的《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7),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各1份。
2.相应的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8),加盖学院章的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各1份。
3.能反映和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纸质支撑材料1套,其中理论类研究项目需包含已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其它
各单位请于11月5日16:00前将学院汇报会专家名单、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并于11月18日16:00前完成验收工作,将材料交相关联系人。
教学科联系人:孙登辉,邮箱:sun_denghui@126.com,电话:86613728。
高教研究所联系人:沈又纲,邮箱:shenyg163@163.com,电话:86613767。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5.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6.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7.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8.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9. 浙江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