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活动中产生核酸检测或隔离费用报销的温馨提醒
发布部门:计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1-11-01 16:43
浏览人数:245
各位师生:
由于近期国内外疫情反弹,个别老师问及核酸检测或隔离费用报销等有关事项,特做如下提醒:
1.如因公出差、因公出国(境)等公务活动过程中确需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住宿的,所产生的检测或隔离住宿费用(自费部分),可与此次业务活动的差旅等其他费用一并报销。
2.请务必保管好发票及支付记录等相关材料,报销时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3.原则上只报销核酸检测或隔离产生的基础费用,其他增值或明显高于正常费用的不得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