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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寝室内务与安全专项整治和教育的通知

关于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寝室内务与安全专项整治和教育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1-11-08 08:22 浏览人数:78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学生寝室育人阵地作用,优化提升学生寝室内务和安全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学工部、研工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打牢安全基础,积极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寝室内务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坚持 “大整治、全覆盖、广参与、常态化”的原则,各学院组织发动所有本科生、研究生寝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寝室内务和安全专项整治,学院对寝室自查自纠,学校专项检查组进行全面大检查,督促学生养成寝室内务健康、安全规范的良好习惯。

二、日程安排

(一)内务安全整治和教育(11月5日-11月10日)

各学院组织发动学生对照寝室卫生检查标准,对寝室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杜绝脏乱差现象。对私拉电线、违章电器等情况集中清理,同时做好用电安全宣传引导,对学生用火用电习惯进行针对性教育,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学院自查及整改(11月12日前完成)

各学院发动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本院所有寝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寝室做好现场督察工作,找准差距和不足,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集中检查(11月15日、16日)

由学校组成本科生寝室专项检查工作组,通过全面检查的方式,对全校本科生寝室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寝室将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检查结果将分别按照学院、专业、班级进行统计并通报。

研究生寝室专项检查由研工部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寝室内务整洁情况和消防安全隐患:

寝室内空气是否流通无异味;寝室内床铺、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垃圾是否存在无序堆放情况;寝室内是否使用明火、自炊、抽烟等;是否存有或使用违章电器及破坏智能限电系统的转换插座;是否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品、危险品;是否饲养宠物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次内务和安全专项整治和教育活动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通过年级大会、QQ、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学生自觉践行内务和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学生的内务健康素养,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注重实效,创新开展。

各学院要深入开展生命健康教育,持续强化良好的内务和安全行为习惯,让寝室内务和安全专项整治和教育活动走心入脑。通过多种形式创新开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不卫生、不文明、不安全问题,加强现场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长效。

(三)完善机制,示范引领

各学院要完善日常查寝、寝室成员轮值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奖惩制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寝室成员主观能动性,夯实环境育人实效,共同营造良好寝室氛围。


附件1:本科生寝室内务和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安排表(各学院人员上报后下发)

附件2:本科生寝室内务和安全专项检查各学院检查人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3:本科生寝室内务和安全专项检查登记汇总表

附件4:学生寝室内务和安全检查现场通知单



学工部、研工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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