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公布,国家自然基金委已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请申请人及时查询注册时使用的电子邮箱。立项项目清单将下发各学院,请各学院通知已立项项目的负责人请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一、填写要求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意见”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最后一栏“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面上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制。其他要求详见《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和附件2)。
2、包干制项目资助经费相关要求:
(1)资助经费批准时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
(3)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由依托单位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在充分征求项目负责人意见基础上合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按照工资制度进行管理。其余用途经费无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4)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依托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托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非涉密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等)、决算、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接受内部监督。
(5)自然科学基金委结合项目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和依托单位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抽查。
3、预算制项目资助经费相关要求:
(1)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
(2)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批准资助额度,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单独核定。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
(3)合作研究外拨资金
①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请于19日00前发送协议或合同至xmglk@zcmu.edu.cn)
②合作研究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参与者签章,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
③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注明“经费不外拨至合作单位”。
4、《预算说明书》(附件4)模板请勿随意修改。
5、填写的直接经费预算中不得列支办公用品、通讯电话费、本科生劳务费、论文修改费及润色费、个人技能提升类培训费、通用性操作系统或办公软件等非专用软件的购置费或会员费、毕业论文答辩费。
二、填写流程及时间节点:
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上传,由依托单位在线审核后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国家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项目负责人打印为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递交至科研部,由依托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1、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16时,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填写计划书并在线递交,科研部同步在线审核;
2、10月22日~10月28日16时,国家基金委在线审核,请随时关注系统中是否被退回修改,并及时再次上报;
3、11月1日16时前,项目负责人打印经基金委审核通过(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的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经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后交至各学院。同时请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最后2页)双面打印在1张2份,所有成员亲笔签字,不需要打印整本申请书;若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盖好公章。申请书签字盖章页附在计划书之后,一并报送。签字盖章信息必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span color:#333333;background:white;"=""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line-height: 28.8px">4、纸质版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部。请注意审核:
①纸质版计划书2份,其版本号应与电子版一致;
②计划书中项目负责人有1处签名,学院不需要盖章;
③计划书后面应含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与电子版一致),且所有成员应签字。若有合作单位的,请检查是否已盖好依托单位一级公章。
5、科研部统一办理加盖公章手续,并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婧娴 吴丛丛
电话:0571-86613536
邮箱:xmglk@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
附件:
1.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项目)
2.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项目)
3.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0月)
4.预算说明书
科研部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