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各实验室: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学校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学校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申报名额
1.先进集体:学校本部限报1个,滨江学院限报1个;
2.先进个人:学校本部限报2人,滨江学院限报1人。
(注:各单位申报名额超过学校限制名额,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后择优推荐)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表(见附件1、2)和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的工作业绩。
四、报送方式
1.申报材料电子稿(包括佐证材料请以目录+材料以单个PFD文件发送)请发送邮箱:sysgl@zcmu.edu.cn,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5日(周一)下班前。
2.联系人:陈亮 电话:86633313
附件1.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先进个人申报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