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2021年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第二十七届年会评优、科研项目招标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提交院校交流报告;
2.组织提交年会交流论文;
3.组织申报、推荐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4.组织申报、推荐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学生工作者候选人;
5.组织申报学生工作特色工作项目;
6.组织撰写、申报研究会科研项目;
7.提醒本学院(部门)有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立项课题但未结题的人员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以上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通知。
请各学院(部门)于10月19日中午12:00前统一将申报表电子版(OA邮箱发送)及纸质版(1式1份)交至学工部23-123办公室张娇娇处。
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