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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2020年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费用发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820号,以下简称《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研究进度、完成质量、预算执行情况、课题组成员的科研实绩进行绩效考核,向学校科研部提交绩效考核表和发放清单,经科研部审核通过后可提取绩效支出”,科研部“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以及整改效果,按研究周期计算每年可发放绩效支出总额的80%发放年度绩效支出额度,按时完成结题(验收)的全额发放剩余的绩效支出”。现将2020年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费用申请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和方式

1、已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可申请一次性全额发放剩余的绩效支出额度。

2、已完成2020年度(20201月至202012月)目标研究任务(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年度检查)的在研项目:可申请发放2020年度的绩效支出额度。

3、未完成2020年度目标研究任务的在研项目:暂缓发放2020年度的绩效支出额度。

4、2021年度新立项的项目(指项目编号含2021,财政经费在2021年拨款的项目)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开始时间为20211月,因本次发放额度为2020年度的绩效支出,因此暂不发放;将于2022年开始发放绩效支出。

5、绩效支出费用的发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纵向科研项目合同书/计划书/任务书的经费预算中列有间接经费科目(或激励费科目),且该科目有预算额度;

2)绩效支出费用(激励费)的发放应与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相一致,并由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研究进度与完成质量进行安排,学院审批同意后交科研部复核;

3)发放的成员必须是项目合同中的我校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且不包括学生。

二、 发放额度和计算方式

根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总的原则是:按研究周期计算每年可发放绩效支出总额的80%发放年度绩效支出额度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15年度项目(项目编号为X15XXXXX)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间接费用单独下拨(不与直接费用一起下拨),且根据研究年限分年度下拨,重点项目分5年下拨(每年20%),面上项目分4年下拨(每年25%),青年项目分3年下拨(每年约33%,略有浮动)。例如2015年度青年项目,间接费用分别于201620172018年上半年下拨,每次拨付间接费用总额的33%33%34%

根据当时的文件《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15号)第十一条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因此绩效支出在间接费用中所占比例为25%即绩效支出=(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25%。例如,2015年度的面上项目在2016年收到的绩效支出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25%×25%2016年度的青年基金项目在2017年收到的绩效支出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25%×33%,其中直接费用和设备购置费(注意不是设备费)金额以项目计划书(不是申请书)为准。

2018年起,根据基金委新的文件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82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间接费用总额为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其比例分配是学校占40%、学院占20%、课题组占40%,因此绩效支出在间接费用中所占比例为40%。即2015年度~2018年度面上项目在2018年收到的绩效支出费用=(直接费-设备购置费)×20%×40%×25%2015年度青年基金项目在2018年收到的绩效支出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40%×34%2016-2018年度青年基金项目在2018年收到的绩效支出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40%×33%

1、2014年度及之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14年度及之前的项目无绩效支出费用,不涉及绩效支出费用发放。

2、2015-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计财处已经给所有2015-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单独设立一张绩效支出的经费卡,卡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卡代码的命名形式为“**1200E0**”。卡名称的命名形式为“国自然818*****的间接费用/绩效支出(18-**)”,其中8位数字是国自然项目的项目编号,数字中第二、三位代表立项年度。项目负责人可以登录财务系统查询该卡的当前余额和收入、支出明细。

2017年度青年基金项目、2016年度面上项目已结项,本次可申请发放剩余全部的绩效支出额度。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1月,将于2022年开始发放,本次暂不发放。

3、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1月,间接费用暂未拨付(拨付后也会单独设立一张绩效支出的经费卡),绩效支出费用将于2023年开始发放,本次暂不发放。


注:①计算公式详见附件2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填写绩效支出费用发放申请表时,经费卡号处应填写项目负责人自己的经费卡(经费卡代码格式为“**1200E0**”)。

③项目负责人可登录财务系统,点击“项目成组查询”,点击经费卡代码后,在“预算执行情况”选项卡,找到“激励费”科目的“预算/收入数”、“支出数”和“余额”。

(二)激励费已提取至科研部经费卡的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该部分项目的激励费已提取至科研部的绩效支出经费卡(经费卡代码:171200E012,卡负责人为科研部负责人),具体项目清单和可发放金额已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主要是2018年及以前的项目。

1.项目合同书/计划书/任务书中明确有绩效支出费用(激励费)预算的,例如2016及以前的省公益项目、2014~2017年度省自然基金项目,按合同书金额核定绩效支出费用总额。

2.项目合同书/计划书/任务书中只有“间接费用”一栏、没有具体划分出绩效支出费用(激励费)预算的,例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按我校《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比例要求来分配绩效支出费用。

(三)激励费仍在项目负责人经费卡的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此类项目主要是2019年以来的项目,具体项目清单和可发放金额已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项目负责人可登录财务系统,点击“项目成组查询”,点击经费卡代码后,在“预算执行情况”选项卡,找到“激励费”科目的“预算/收入数”、“支出数”和“余额”。

三、 发放流程

1.科研部已完成2020年度各项目可发放绩效支出费用额度的核算工作,金额明细清单将于今日下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学院将本次可申请发放金额(表格中已标绿色,金额为应发金额)告知项目负责人,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打印《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3)一式1份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附件4)一式1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至各学院,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请同时附上该项目合同书/计划书/任务书的项目组成员页的复印件以便核对,若仅发放给项目负责人一人的可以不提供项目组成员页。若金额计算有误的,请及时联系科研部核实修改后上交。

2. 绩效考核评价表和发放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后盖章,学院汇总后连同盖章的汇总表(附件51份于10月21日上午11时前交科研部(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科研部),科研部复核签字(或盖章)后将发放申请表原件返还各学院。

3.由各学院自行登录财务系统录入酬金,并预约财务系统报销。预约方式见附件6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丛丛、张晓、张恋

电话:0571-866135360571-86613631

邮箱:kyc@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23号楼623室、617


附件:

1.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支出费用计算公式

3. 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绩效考核评价表

4. 浙江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费用发放申请表

5. xx学院2020年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费用申请发放汇总表

6. 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费用(激励费)报销财务系统预约操作手册



科研部

2021年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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