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科研部
发布日期:2021-09-02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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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附件1),提出“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多项意见。
为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科研部已于今年6月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附件2、3),后续将根据上述国务院文件继续开展下一步修订工作。
现面向各学院(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学院在研究讨论基础上,统一汇总意见建议,于2021年9月9日11:00时前报送科研部。
联 系 人:李婧娴
电 话:0571-86613536
邮 箱:kyc@zcmu.edu.cn
附件:1.《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
2. 《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1〕73号)
3. 《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1〕74号)
科研部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