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支持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我校拟对专家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予以经费资助,作为预研基金用于申请人进一步开展预实验等相关研究,提高再次申报的成功率。
一、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
资助经费2-3万元/项。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配套。
项目执行期满后应及时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预实验等相关研究的工作总结。
项目到期后,剩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已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负责人。
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支撑项目、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党史党建专项)、校级中青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校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尚未结题者;
(2)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
(3)各渠道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4)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填写预研专项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8月30日11时前将汇总表(附件2,excel表格+盖章扫描件)及申请表电子稿打包发送至科研部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2021预研专项”,纸质申请表(一式1份)交至科研部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 李婧娴
联系电话:0571-86613631 86613536
邮箱: kyc@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623室(如需寄送请使用顺丰快递)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