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22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为三类。
(一)省部共建计划
为进一步集聚科研资源,突出重大领域主动设计与重点攻关,经与国家沟通决定,今年省部共建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合并实施,按指南进行申报。前期,省卫健委已组织专家编制了指南(见附件1),主要领域包括:新冠变异病毒防控、严重心脑血管诊治、消化道高发恶性肿瘤治疗、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急危重症综合救治、老年人功能退化性疾病诊治、儿童肥胖代谢疾病干预、口腔高发疾病技术产品等。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超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本计划主要面向40周岁以下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对551人才工程和各类人才计划培育对象优先支持。
(三)面上临床研究和应用计划
内容主要涉及临床研究应用、新技术产品研发、适宜技术培育推广等,面向全省自主申报,要求选题内容新颖、结果导向明确、技术方案可行。
临床研究应用项目突出培育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突出研发转化要求,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适宜技术培育推广项目鼓励山海协作、医共体等基层单位申请,促进规范化诊治技术和适宜技术应用评价研究。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填报时间: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30日上午11时。
各学院形式审查时间:2021年7月15日--2021年8月5日上午11时。
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形式审查要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
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省卫健委科研项目通过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http://www.msttp.com)申报,可在线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项目系统网址https://kj.wsjkw.zj.gov.cn/。项目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项目初审。
各学院(附属医院)是项目申报和初审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形式审查要点》(另行通知)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及时通知、检查、督促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文档的填报、上传工作,并严格加强项目的伦理诚信和科研条件资质管理。
(三)汇总上报。
各学院(附属医院)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审核上报,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经审核盖章后报送科研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请于8月5日上午11时前发送至congcong_wu@163.com。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四、名额分配
省部共建重大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省级医疗卫生机构3项,其他市各2项。近三年平均验收率超过80%的单位和地市可增加申报1项。
五、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其中省部共建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二)经费配套要求。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1:1及以上经费支持;立项无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研究所需要的经费支持。企业申报项目立项后,所需研究经费由企业自行配套。
(三)预期成果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不简单将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得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等产出。
(四)诚信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申报项目经科研标书查重,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近五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不得申请。
(五)生物安全要求。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
1.医学伦理
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临床研究和伦理有关要求,申报时应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预审查,立项后应递交完整的伦理审查报告。
请各学院收齐后统一办理,于7月23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各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模板见附件3)及《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的电子版和纸质学院盖章版(各1式1份)交至孙桂芹老师处(电话:0571-86633141,sunguiqin2001@163.com,滨文校区行政楼23619)。各附属医院可采用本院自己的模板。
2.人类遗传资源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的活动,应严格根据活动类别办理审批或备案程序。
(六)申报材料要求。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系统中下载)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省部共建项目还应提供纸质查新报告、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11份)。
各学院应于7月23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签字的科研诚信承诺书(1式1份)汇总交至吴丛丛老师处,办理盖章手续。各附属医院科研诚信承诺书可盖医院章。
(七)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当年一次申报两个项目的;
2.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的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逾期不验收或近3年有中止);
3.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已有2项及以上或在研省部共建项目超过1项;
4.同一个项目或相同内容今年同时申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的;
5.项目的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或已获其他项目资助的。
六、其他事项
因省卫健委评审需要,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项目服务费200元。
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将评审服务费缴(汇)至科研部,各学院请填写“校内结算凭证”后递交科研部,各附属医院也可直接转账(请注明“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费”)。
户名:浙江中医药大学
开户行:工行景江苑支行
账号:1202023419100001174
联行号:102331002340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丛丛、李婧娴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
邮 箱:congcong_wu@163.com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
附件:
1. 2022年度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 XX学院2022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 2022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请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
4. 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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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