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 号)要求,开展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项目结题及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型
本次“大创计划”可申报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导师命题项目(申报方案另行通知),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
(二)申报条件
1.“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学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
2.项目团队一般3-7人,须配备指导教师1-3人,项目周期1年。
3.已获得往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1年“大创计划”项目。
4.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
5.申请人须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需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故意重复申请。
(三)申报数量
学校拟推荐申报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70项(创新训练项目约30项、创业训练项目约25项、导师命题项目约15项)、省级“大创计划”项目140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若干,均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学院要注重结果导向,结合专业特色,合理协调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
(五)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6月6日前):学院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申报(线上线下同步申报)。
2.学院推荐(6月14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照学校下达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名额进行足额推荐。
3.学校推荐(6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国家级项目进行差额评审(未评上国家级的项目直接确定为省级项目),确定本年度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八)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6月14日前将学生导入模板(附件1)、指导教师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zcmu.edu.cn。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要求
1.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创计划(附件3)均需结题,结题标准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4)第十八条相关要求执行。
2.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根据学生操作指南(附件5)填写结题报告,并将论文、专利、竞赛奖状等佐证以附件形式上传。
3.各学院负责对本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将结题情况上报学校。
(二)结题流程
1.学生填报(5月28日前):2020年大创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结题报告。
2.学院审核(6月1日前):学院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发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zcm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23124室。
3.学校审核(6月6日前):学校委托创新创业学院对国家级大创计划结题验收情况进行审核。
三、年度考核
学校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对2020年各学院国家级大创计划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学院须在6月1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主要说明举措及成效),并填写《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年度考核自评表》(附件8),与支撑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zcmu.edu.cn,工作总结及《自评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23124室。
创新创业学院对各学院自评材料进行审核。6月6日前完成各学院考核得分折算,经学生处处务会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各学院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推荐名额。
四、其他事项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于5月24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报送联络员1名。创新创业学院拟与5月25日前召开专题培训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郑沂欣、罗 杰;联系电话:86633175。
附件1:学生导入模板
附件2:指导教师导入模板
附件3:2020年大创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学生使用指南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8: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年度考核自评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