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百名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育人初心使命,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于担当作为;
3.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肯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4.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加快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创造显著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方式
1.组织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投票等方式广泛征集党员群众的推荐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决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相关材料。推荐人选应向基层一线倾斜,学校领导不纳入推荐范围,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数量。各二级纪委、总支(直支)纪检委员应对推荐人选的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学风教风等情况进行总体把关。
2.汇总评选。校党委组织部在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校领导和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遴选确定建议人选名单。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数量控制在20%以内。
3.党委决定。学校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百名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4.公示表彰。对确定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以发文和会议形式予以表彰。
四、推荐名额分配
二级党组织 |
<span font-size:16pt;"=""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line-height: 28.8px">推荐名额 |
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 |
不超过40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7名) |
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 |
不超过21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8名) |
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党委)、康复医学院党委 |
不超过16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6名) |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 |
不超过3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2名) |
基础医学院党委 |
不超过5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
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
不超过2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
口腔医学院党委 |
不超过2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
药学院党委 |
不超过8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5名) |
护理学院党委 |
不超过5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3名) |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
不超过5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3名) |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
不超过3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
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 |
不超过4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2名) |
机关党委 |
不超过6名 |
离退休党委 |
不超过6名 |
直属单位党委 |
不超过3名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1 |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1 |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1 |
体育部直属党支部 |
1 |
五、工作要求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是全校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具体研究,确保质量,要在广泛听取班子意见、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切实把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的人选推荐出来。
2.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1)与《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23-715办公室,联系人:王俊杰,电话:866331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zcmu.edu.cn)。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