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百名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组织部(统战部、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1-05-18 16:05 浏览人数:185


纪委,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百名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育人初心使命,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于担当作为;

3.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肯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4.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加快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创造显著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方式

1.组织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投票等方式广泛征集党员群众的推荐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决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相关材料。推荐人选应向基层一线倾斜,学校领导不纳入推荐范围,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数量。各二级纪委、总支(直支)纪检委员应对推荐人选的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学风教风等情况进行总体把关。

2.汇总评选。校党委组织部在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校领导和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遴选确定建议人选名单。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数量控制在20%以内。

3.党委决定。学校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百名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4.公示表彰。对确定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以发文和会议形式予以表彰。

四、推荐名额分配

二级党组织

<span font-size:16pt;"=""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line-height: 28.8px">推荐名额

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

不超过40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7名)

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

不超过21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8名)

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党委)、康复医学院党委

不超过16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6名)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总支

不超过3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2名)

基础医学院党委

不超过5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不超过2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口腔医学院党委

不超过2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药学院党委

不超过8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5名)

护理学院党委

不超过5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3名)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不超过5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3名)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不超过3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

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

不超过4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2名)

机关党委

不超过6

离退休党委

不超过6

直属单位党委

不超过3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1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1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1

体育部直属党支部

1

、工作要求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是全校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具体研究,确保质量,要在广泛听取班子意见、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切实把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的人选推荐出来。

2.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1)与《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23-715办公室,联系人:王俊杰,电话:866331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zcmu.edu.cn)。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十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复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决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