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发布日期:2021-05-08 21:28
浏览人数:181
各单位、部门: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35号文件)规定:各地、各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但相关活动都需合理控制人员规模;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300人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浙中大发〔2013〕97号文件)规定:举办本校师生参加的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和会议等,实行办公室、宣传部、安保处、后勤管理处等联合备案制。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还非常严峻,各单位、部门如果举办以上活动应主动报批,并制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
浙江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