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金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9〕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校级“金课”计划——课程思政、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范围
为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提升专业主干课程育人成效,切实促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及范围:
1.申报教师应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风正派,诚实守信,潜心教学。
2.要求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课堂创新示范课已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等课堂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3.申报课程范围为2021年度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
4.申报教师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无教学事故、差错或其他教学不规范行为。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提交《校级“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表》或《校级“金课”--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表》;
2. 教学日历:在教务系统导出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课程教学日历,提交在3月15日—4月30日2次每次1课时的显性教学,标注显性实施课程思政或课堂创新,格式见附件2,若开课为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则先提交其他申报材料,教学日历待下半年开学前递交,具体教务处届时会另行通知;
3.教学设计文案:提交与教学日历显性实施课程思政或课堂创新相一致的教学设计文案,格式见附件3;
4.教学大纲:提交整门课程思政版教学大纲,要求在教学目标中增加课程思政目标,设计相应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标注实施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课时数,格式见附件4(仅课程思政示范课必须提供);
5.教学案例:提交与教学大纲课程思政目标相匹配的教学案例2份,格式见附件5(仅课程思政示范课必须提供);
6.线上数据信息:提交线上课程运行数据信息表,须经学院审核盖章, 格式见附件6(仅课堂创新示范课必须提供)。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依据本次申报要求,对申请者的师德师风、教风教态、潜心育人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结合申报材料及进行综合评价,由学院做出推荐意见,提交教务处。
3.部门审核。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随堂听课与学生评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学生在随堂评价中对教师课程育人情况进行评价。
5.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根据申报材料、专家随堂听课和学生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
6.公示和审定。拟入选课程名单进行公示,并提请学校审定。
四、工作安排
(一) 申报数量
1.同一年度内,同一门课程限报课程思政、课堂创新示范课其中一类;每位教师限报一门。
2.学院申报两类金课总数各不超过4门,在此基础上国家级一流专业所在学院各增加2门(基础医学院参照本标准),省级一流专业所在学院各增加1门,若同时有国一流和省一流,按国一流标准增加门数,不累计。
(二) 申报时间
1.1月12日,教务处发布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
2.1月13日—3月4日,学院完成推荐工作。
3.3月5日—3月14日,教务处审查相关材料。
4.3月15日—4月30日,专家随堂听课、学评教(下半年的专家听课待提交教学日历后进行安排)。
5.专家评审。
五、工作要求与联系人
1.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请各学院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认真讨论,研究确定推荐课程。
2.提交材料要求。3月4日(周四)16:00前上报学院推荐课程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6)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
3.联系人:胡俊江,联系电话:86613728,邮箱:286137253@qq.com。
附件:1. 校级“金课”申报表
2. 教学日历
3. 教学设计文案
4. 教学大纲参考格式
5. 教学案例参考格式
6. 课程运行数据信息表
7. 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