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期末、寒假、春节期间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号)、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工作目标
当前临近寒假和春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增多,师生返乡潮进入高峰,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全省气候环境总体偏差,寒潮雨雾频繁,气温起伏较大,安全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严防疫情反弹,严防火灾、交通事故,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努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提高站位,狠抓工作落实
1.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毫不松懈的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引导师生和家长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备齐必要的防疫物资。按照“非必要不进入”原则,严格门卫管控,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核验,访客严格落实访客制度。落实进校门体温检测、晨(晚)检、缺课登记追踪、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师生健康筛查和大数据分析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活动。凡举行校内活动、涉外活动和跨校区活动,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必须事先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2.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按照严查、严防、严治的原则,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根据本单位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认真开展一次覆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干预,防止学生因期末考试、学业压力等发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特别针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存在任何一个盲区、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3.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寒假、春节等重要节点前,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告家长书、新媒体平台等方式途径,普遍开展安全教育和提醒,有针对性的发布安全提示,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应对能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应当乘坐安全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时加强个人防疫防护。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工作、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提醒师生注意寒假期间居家安全。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深化“断卡”行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断增强师生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
4.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各学院(单位)请认真落实“两掌握、两落实”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即掌握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内容与涉及危险因素、掌握进行实验操作的具体人员、落实假期实验室的值班和巡查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并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仪器设备、水电安全、生物安全等管理工作,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或有安全风险的实验必须事先报批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展,严禁学生单独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各科研教学单位要统筹协调所辖科研实验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管理职责,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严防严控措施、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校园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加强校内外宿舍的消防检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努力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后勤管理处要加强校内在建工程和维修工程的监管。
6.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校内食堂、经营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采购、运输、存储、加工等程序,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7.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严格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核程序,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严防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加强各类QQ、微信等工作群的管理。加强网站、新媒体及信息系统账号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8.切实加强校内场所管理。两校区凡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公寓、食堂等场所在做好安全检查锁好门窗后一律封闭,贴上封条,各单位需在1月29日前将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办公场所、活动场所和实验室信息报安保处。凡未明确是否开放的场所,一律视为关闭暂停使用,由学校安全联合检查时贴上封条。已明确封闭的场所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贴封条,其中实验室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教学场所由教务处负责,食堂、经营单位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图书馆、体育馆、各学院机关单位负责本部门公用场所,所需封条由安保处统一制作,滨文校区到安全保卫处综合科(23113)领取,富春校区到富春保卫办领取。
9.切实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工作。精准摸排做好师生寒假去向统计,一人一档建立学生信息台账。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倡导学生留浙过年,劝导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留校不返乡,力争做到“应留尽留”、“愿留尽留”。各学院对留校学生负有审批和安全管理主要责任,要对留校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重点加强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疫情防控安全、防止电信诈骗、防寒防冻、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寝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强化安全教育提醒,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和巡查制度。
10.切实做好开学安全工作方案。根据学校要求,实施师生错峰离校返校。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要根据学生返校情况提早谋划开学方案,落实安全教育、交通保障、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措施。
三、强化组织,严格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今冬明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隐患排查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抓好落实,扎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2.加强协调联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合力,把期末工作、寒假工作、春季开学工作统筹结合,共同推进,确保岁末年初、寒假春节和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3.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纪律和岗位责任,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及时处理,并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信息。
党校办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