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安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
发布日期:2020-07-0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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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检查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具体、安全隐患不整治”等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要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究当前安全工作的形势和规律,查找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存在问题,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单位自查(7月15日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承担起安全大检查的主体责任,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工作,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学校督查(7月19日)
学校督查由分管校领导带队,具体检查人员另行通知。其中两校区校内公寓、教学楼、图书馆由安保处、后勤管理处、学工部、研工部、富春管委会等联合督查,实验室、学院安全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保处、教务处、富春管委会等联合督查,食堂、校内经营点及施工场所由后勤管理处、安保处、富春管委会联合督查。
三、检查重点
(一)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各单位内部场所是否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火灾防控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是否按期推进,是否切实开展、详实记录,排查出的隐患能否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部位和各场所每个房间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贴挂责任人标示牌,房间内的设备、仪器、材料是否逐个登记造册备查,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修正;检查各部位治安防盗、防破坏措施是否完备有效,值班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二)安全教育落实。检查各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是否按期实施,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明确;各学院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学生心理健康障碍排查和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措施有效;是否制定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三)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各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防火门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维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自动消防设施故障、灭火器过期缺失、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损坏、防火门破损的情况;检查各场所的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有无放置杂物、堵塞锁闭的现象;检查室内消火栓的附件是否齐全、供水是否正常,周边有无杂物遮挡的情况;检查防火卷帘能否正常开启使用,烟感、喷淋、通风窗道有无杂物遮挡等现象;检查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以及有无电动车室内存放、充电的情况。
(四)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理。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实验室准入的“第二张证”的落实情况;实验操作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各实验室存放的化学危险品是否做到了分类放置、摆放整齐、标注清晰、存量合理、规范使用,存贮器具是否完好牢固,有无动态登记台帐且记录详实准确,有无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检查易制毒、易制爆、精神麻醉类药品等管控化学试剂是否满足“双人双锁”管理要求,日常巡检是否到位;检查是否有防止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危险源非法外流的管理措施,有应对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应急人员、专用物资和预案;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废弃物是否能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定期规范处理。
(五)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及校内各餐饮经营单位或摊点全面检查卫生设施、餐饮加工设施、食品食物留样、日常饮用水、供水设施的是否依法依规管理;检查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辅料进行加工或销售,食堂操作间、开水房等重点部位外来人员出入管理、防投毒、防破坏的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暑期是季节性事故高发期,防风险、保平安的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十分突出。在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我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精心组织安全大检查,彻底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严格排查,强化整治。在检查中,各单位要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在检查内容上要按照列出的重点,一项一项地对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原则,对新发现和久拖未改的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对自身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书面整改方案,同时要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因安全检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三)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职能部门要紧密合作,实行联合检查、联合整治。各单位要将此次安全大检查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开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项工作、活动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推进安全管理深入开展。
浙江中医药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安全保卫处
2020年 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