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发布日期:2020-07-0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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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为确保学校暑期工作秩序及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做好学期结束前后各项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正常秩序。科学安排期末考试、阅卷等教学工作,继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帮扶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暑期安全专题教育;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留校人员安全及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疫情、防高温、防食物中毒等;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实验室、食堂、宿舍、医学观察点、出租用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与监管;加强校车运行安全检查,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重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统筹推进暑期重点工作。学校适时召开党政务虚会、暑期中层干部学习会等会议。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统筹安排好师生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暑期推进中心工作;要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做好“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各类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等项目的申报、评审跟踪、结题验收等工作;做好各类人才申报推荐和引育工作;做好附属医院巡察工作;做好招生就业、实习实训、学生军训、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走访用人单位、宿舍搬迁等各项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密组织教职工疗休养、社会合作、产学研工作、新教工入职报到和培训等暑期师生集体活动。有序推进医学实训楼建设、教学楼、实验楼改造修缮等工作。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肃纪自查整改工作。
3.谋划推进下学期重点工作。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谋划推进下学期重点工作,要做好迎接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准备工作;做好第五轮学科评估准备、新一轮学位点申报、一流学科建设和省高峰学科申报谋划等工作;做好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流专业建设、教学成果奖培育、国家级一流课程和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建设等工作;谋划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学位授予与导师管理办法修订等工作,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体系;做好人才评价、考核等方案修订完善工作;推进附属医院等级医院检查、新院区建设等工作;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推进国际合作交流与国际教育工作。
4.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人事处要对新进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教育,在报到前一个月开始按照在职职工防控要求进行管理。学工部、研工部、成教学院、国教学院要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及早制定秋季开学新老生返校工作方案;组织各学院全面排摸新生情况,及时告知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准确掌握新生健康状况和旅行史,组织学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确保开学平稳、有序、安全。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学工部、研工部、成教学院、国教学院要分别制定“一人一档”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居家学习、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等工作。
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按照上级部署从严落实暑期师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执行每日健康信息报告制度,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学生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按请假程序由学院负责审批;教职工确需离开杭州的,须按请假程序审批,跨省流动须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严格落实校园防控措施,严格门卫管理,进出校门须出示有效证件、测温、查验健康码,核验通过后进入校园,学生公寓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留校学生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暑期原则不举行大型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确需组织的须提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工作方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6.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学工部、研工部、成教学院、国教学院及各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对学生留校的审批,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教育,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留校学生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责任。放假前,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强化暑假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和暑期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定期进行思想研判,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领。
7.加强校区安全管理。着重做好两校区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安全等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对所管辖的重要区域、重要设备、重要场所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对各类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工作纪律、操作规范、安全意识的教育与监督,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学校各类活动场所及教学场所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对外借用,两校区凡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公寓、食堂等场所在做好安全检查、锁好门窗后一律封闭,贴上封条。
8.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各学院(单位)要认真落实“两掌握、两落实”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即掌握实验室将开展的实验内容与涉及危险因素、掌握进入实验室的具体人员情况、落实实验室安全培训与教育,做好实验室准入管理工作,落实假期实验室的值班和巡查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封停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实验室在封闭期间不得私自揭封使用;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仪器设备、水电安全、生物安全等管理工作,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或存在安全风险的实验须在教师现场指导下开展,严禁学生单独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
9.做好防台抗涝、防高温等工作。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按照上级部署和预案规定,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防台抗涝、防高温等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管理,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师生发送灾害预警信息,在灾害高发时段通过短信、网络等平台及时向师生发布信息,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
10.加强值守和应急联动。暑假期间两校区继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中心各项工作(滨文校区暑期全程安排,富春校区根据不同时段安排),应急处置中心各值班岗人员除履行应急处置中心职责外,仍须履行好日常值班工作职责。学校照常实施两校区安保值班、高配值班、车队值班、部门(学院)值班、学校党政值班及联合值班等。值班人员应熟悉各值班岗位应急预案以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保持信息通畅;各部门单位、各学院值班人员要与党政值班室保持信息通畅。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得离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带小孩值班,不得自行换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工作,确保学校假期安全,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代岗值班等现象。24小时值班岗位交接班时间滨文校区为8:30、富春校区为9:00。不实行24小时值班岗位的值班时间为:滨文校区8:30至17:00,富春校区9:00至16:10。严格信息报送,各值班岗位凡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须第一时间报送校区总值班和学校领导。凡漏报、瞒报、不及时报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全体中层干部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请假报批手续,学院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得同时离杭休假。
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各附属医院要确保完成医疗任务,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排查整治,杜绝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对员工及各类进修生、实习生、规培生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等安全教育活动,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严防发生院内感染事件,确保医院安全稳定。暑假期间如遇临时性重要工作及疫情防控等应急事件,党校办将及时在校园办公信息网发布通知和信息,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注意查收,认真落实。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