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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 发布日期:2020-09-02 13:05 浏览人数:79


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请校院两级严格按照开学准备工作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一)各二级单位自查。即日起至99日,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及检查重点制定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全员发动,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在开展检查自查过程中要留有记录,各类隐患排查工作需形成闭环。

(二)学校安全督查。学校将以分管校领导牵头,由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安保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检查督查小组。届时,将由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教育学院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进行抽查和督查;安保处和后勤管理处对学校公共部位及其他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实设处对校内各实验室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作为年度“平安校园”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重点部位包括学校及周边环境、实验室及危化品仓库、消防设施、交通安全、食堂、学生和教工宿舍、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

(一)日常安全管理:检查本单位内各场所是否建立和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切实开展、详实记录,排查出的隐患能否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场所每个房间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贴挂责任人标示牌,房间内的设备、仪器、材料是否逐个登记造册备查,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修正

(二)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是否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三)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四)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食堂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以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为重点,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存放及管理,实验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等。

(六)网络安全:以校园网络安全为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能否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传播,能否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校园舆情的监控管理是否到位。

(七)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检查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等安全制度的实施落实情况。

(八)校内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校内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施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本次检查工作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契机,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相关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自觉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解决问题。相关检查记录要留存,以便督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二)各检查组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认认真真开展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要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重在发现问题、重在查找不足,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疫情后返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安全保卫处

2020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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