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教学模式改革,促进课堂教学效果和课程质量不断提升,浙江省教育厅会同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2019年省高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评选和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
2.教育理念先进,课程资源丰富;
3.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
4.课程特色鲜明,学生评价优秀。
二、“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及认定
1.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和相关教改项目支撑;
2.有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或全国性在线开放平台相应课程依托;
3.已实施2学期或2轮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含本学期);
4.注重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优势,关注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发展;
5.课程考核体现“两性一度”,线上成绩比例不低于20%,也不高于60%;
6.填写2019省高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附件1)
省厅分配我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名额为本部10项、滨江学院4项,鼓励我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及全国性在线开放平台课程积极申报,学校评审后推荐省厅,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正式发文认定。
各学院(单位)申报“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提交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与学院盖章版汇总表,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周一)下班前。
三、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及认定
1.有课堂创新等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2.有在线开放课程或网络教学资源(含学校BlackBoard平台)依托;
3.注重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熟练运用互联网教学工具开展互动式教学;
4.已实施2学期或2轮课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6.填写2019省高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附件2)
省厅分配我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名额为本部8项、滨江学院2项,鼓励我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包括已申报“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而未获学校评审推荐的课程均可申报示范课程,要求优秀案例与示范课堂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位。学校评审后报省厅直接认定发文。
各学院(单位)申报“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提交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与学院盖章版汇总表,截止日期为12月12日(周四)下班前。
“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评选和认定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胡俊江,联系电话:86613728,邮箱:286137253@qq.com。
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1.2019“互联网+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优秀案例申报书
2.2019“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
3.2019“互联网+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优秀案例汇总表
4.2019“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