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关于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2019/03/07

关于2018年度年本科教学奖励发放说明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44号)的精神,对2018年度符合奖励条件项目的基础数据进行梳理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2529日,对个别反馈项目进行核对确认,并进行了补充和修正),现经学校审定予以发放。相关说明如下:

1.所有奖项经反馈给所在学院(部门),并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集中提供校内人员的工号或非校编人员的身份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

2.团体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进行二次分配。

3.奖励金(为税前)在2万元(含)以下的一次性发放,2万元以上的分2次发放。

4.奖励金于67月由学校计财处直接发放至个人工资卡或银行卡(校编人员)。

5.新个税法实行年度税率表,将一个纳税年度收入累计,按年计税,按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不存在按月进行分摊)。

 

 教务处

201966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校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和医(护、技)协同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第二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