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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2019/03/07

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5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遴选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一流专业要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理念,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2.坚持分类建设。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校本科专业,根据我校专业分类,支持优势、特色、应用型等各类专业均衡发展,以办出特色、追求一流为目标。

3.坚持好中选优。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时,优先考虑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已列入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的专业、省一流学科支撑的专业以及已通过专业认证等专业。

4.坚持示范引领。引导专业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加快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和浙江重大发展战略急需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须为2017年及以前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近2年均未招生的本科专业除外。

2.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同步申报,其中滨江学院要重点支持“十三五”省级特色、应用型等优势特色专业,同时兼顾与校本部错位发展的专业建设需求。

3.申报专业应当符合教高厅函〔201918号通知要求的报送专业需具备的各项条件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要求,不得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遵循教育部提出的三个不合格八个首先规矩。

4.在全省高校同类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较高,社会整体评价较好。其中申报择优推荐国家级一流专业的,该专业近3年一般应当有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课程与建材、专业建设项目、教学名师(团队)、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教改项目获奖以及本专业老师、学生所获教育教学奖励和支持情况等1项及以上。

5.3年该专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的;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三落实执行较差的。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研究领会文件精神,确定本学院申报专业,严格根据格式字数等要求认真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7份,《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学院盖章一式1份,连同电子版,于527日前电子版提交教学科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审查通过后528日前装订纸质版提交。

2.529-531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审定后确定国家级或省级推荐专业。

3.61-66日,学院修改完善申报书,定稿填报完成《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6)。

4.67-610日,学院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按照系统要求完成填报。

5.611-614日,学校复核终审,提交省厅。

联系人:陈敏俊

联系电话:86613728

邮箱:240186773@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4.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5.学院推荐汇总表

 6.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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