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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29号),现开展我校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受益面广、实验教学水平高、开放共享度大、产教融合和教科融合、实验教学改革和育人成效明显的实验中心优先推荐。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

拟申报实验教学中心学院请认真研读教育厅文件要求,并填报《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于5516:00前报送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三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及合作单位印章等校内遴选结束后盖章。

三、联系人

李洪涛,电话:86613733,邮箱:345277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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