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浙中大发〔2007〕133号)精神,为确保教学计划的稳定性,2018-2019学年继续执行最新版(2016版)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1.开课学院经充分调研,征询师生意见后如确需在2019-2020学年进行教学计划微调,请提交《微调申请表》(附件1、2)及其调研论证报告。
2. 开课学院如需在2019-2020学年新增申请通识限选课,请提交《新设课程申报表》(附件3)及其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1156678382@qq.com,纸质版全套一式2份交教务处教学科。
截止日期:3月15日(周五)
联系人:袁璐瑶,联系电话:86633349
附件:1.校本部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2.滨江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3.新设课程申报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