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校级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机构运行管理方案(浙中医大发【2017】47号)精神,学校拟组织校级科研机构进行中期考核评估汇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范围 :
列入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的17个校级研究所(浙中医大发【2016】159号)
二、汇报相关事宜:
1、由校级科研机构主任或副主任进行汇报,内容围绕研究机构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下一阶段计划安排。请认真准备幻灯材料,汇报时间为5分钟。
2、时间与地点:2018年1月2日下午2:00,滨文校区23号楼第六会议室
3、汇报顺序具体如下:
①中医基础(中医文化)研究所
②消化病研究所
③骨伤研究所
④血液病研究所
⑤肿瘤研究所
⑥泌尿男科研究所
⑦护理研究所
⑧分子医学研究所
⑨心脑血管病基础研究所
⑩耳聋康复研究所
⑪中药资源研究所
⑫浙八味研究所
⑬现代中药与健康产品研究所
⑭健康管理研究所
⑮比较医学研究所
⑯中医临床基础(中医风湿病)研究所
⑰针灸研究所
联系人:毛盈颖 朱瑞 0517-86613603
科研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