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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加快提高课程质量,促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浙教高教〔201810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鼓励高校和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分层分类推进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在线开放课程群建设与应用。鼓励跨校共建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实现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到2020年建设好一批基于省“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切实提高浙江省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水平。

学院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水平,强化课程应用,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加强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运行监管,推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

二、申报课程类型及途径

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公共基础课);

3.各高校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创新创业类课程。

本次可通过以下2个途径申报:

1.通过本校在浙江省2013-2017教指委,每个教指委可推荐3-5门。凡我校在浙江省2013-2017教指委名单内(附件1)覆盖的课程,结合上述推荐课程类型均可申报。另请注意的是,通过教指委途径申报的课程,根据省厅要求,需由我校申报课程牵头,联合至少2所及以上其他高校共同参与视频拍摄和建设。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推荐。

2.通过高校单独申报途径可推荐2-3门,基于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和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课程可增加2-3门。结合上述推荐课程类型的我校课程均可申报,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推荐。

三、建设程序和时间

各教指委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选题,及时发布和公示,组织高校申报,协同开展选题课程建设工作。各高校单独申报课程须提供学校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课程的评价意见。

2019620日前,本次由学校评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建设的课程需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省教育厅将根据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工作,课程在认定前需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教学活动。

各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 )要求,严把课程意识形态,确保建设质量。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214日(周五)下班前,收齐本单位申报材料,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563381053@qq.com,附件3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4份,附件4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严春红

联系电话:86613728

附件: 1. 我校在浙江省2013-2017教指委名单

  2.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3.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

  4.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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