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章程》(浙中大发〔2015〕127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初步计划于2018年12月下半月召开2018年冬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为了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提前向各单位征集相关议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 议题范围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议题。
二、 议题提交
1. 议题征集
于2018年12月10日16:00前,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表》(附件)至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学位办邮箱。
2. 议题材料
将议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12月14日16:00前提交至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裘佳寅 电 话:0571-86633171
邮 箱:xkb@zcmu.edu.cn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表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