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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开展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秋冬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时节,近期各地频有报道因消防管理问题引起的安全事件。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7号和浙教电传[2014]3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各区域消防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对所辖区块消防检查整改工作。

主要检查区域:教学楼、实验室、校内外学生公寓、教工集体宿舍、实习生住宿区域、体育馆、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机房、门诊部、校内各商业网点、闲置房(含出租屋)、仓库、建筑工地及学校临时用工宿舍等场所的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各区域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有无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有无宿舍、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有无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的;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特别是劣质电器和“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配发的灭火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无灭火器等失效及消火栓、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损坏情况;各单位(部门)二级、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等情况;本单位(部门)平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

二、检查分工

1、校内外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由学工部牵头,方年根部长负责,安保处许秀荣为联络员。

2、实验室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安全检查。由实验和设备管理处牵头,王辉副处长负责,安保处许正海为联络员。

3、食堂及校内其它餐饮、副食品店、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后勤管理处牵头,朱发丁副处长负责,安保处蒋小光为联络员。

4、教学楼和实习实训安全检查。由教务处牵头,张翼宙处长负责,安保处戚富海为联络员。

5、图书馆、体育场地安全检查,由图书馆牵头,张永生馆长负责,安保处涂金林为联络员。

6、成教学生校外住宿点安全检查。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黄建波院长负责,安保处刘新礼为联络员。

7、校三产安全检查。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徐志林总经理负责,安保处陈建新为联络员。

8、留学生宿舍、文苑楼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牵头,王颖副院长负责,安保处汪雅卿为联络员。

9、滨江学院新校建设工地和之江教学点安全检查。由滨江学院牵头,成信法常务副院长负责,安保处苗志良为联络员。

10、行政楼及各单位办公区域和教工住宿楼安全检查。由安保处牵头,李海滨副处长负责组织人员实施检查。

11、实习生校外租房安全检查。由各学院负责,重点排摸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各实习生住宿点的安全情况,评估实习生校外自租房的安全情况,对检查排摸情况学院要形成记录反馈给教务处和安保处。

三、时间安排

各区域消防检查牵头部门要在10月31日— 11月5日期间对所辖区块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以电子稿形式于11月7日下午16:30分前发往邮箱:xzhhai2011@163.com,联系人:许正海 联系电话:86613572。

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性,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层次地解决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本年度秋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警钟长鸣,切实为事业、家庭、个人负责。

浙江中医药大学防火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秋冬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时节,近期各地频有报道因消防管理问题引起的安全事件。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7号和浙教电传[2014]3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各区域消防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对所辖区块消防检查整改工作。

主要检查区域:教学楼、实验室、校内外学生公寓、教工集体宿舍、实习生住宿区域、体育馆、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机房、门诊部、校内各商业网点、闲置房(含出租屋)、仓库、建筑工地及学校临时用工宿舍等场所的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各区域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有无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有无宿舍、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有无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的;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特别是劣质电器和“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配发的灭火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无灭火器等失效及消火栓、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损坏情况;各单位(部门)二级、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等情况;本单位(部门)平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

二、检查分工

1、校内外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由学工部牵头,方年根部长负责,安保处许秀荣为联络员。

2、实验室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安全检查。由实验和设备管理处牵头,王辉副处长负责,安保处许正海为联络员。

3、食堂及校内其它餐饮、副食品店、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后勤管理处牵头,朱发丁副处长负责,安保处蒋小光为联络员。

4、教学楼和实习实训安全检查。由教务处牵头,张翼宙处长负责,安保处戚富海为联络员。

5、图书馆、体育场地安全检查,由图书馆牵头,张永生馆长负责,安保处涂金林为联络员。

6、成教学生校外住宿点安全检查。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黄建波院长负责,安保处刘新礼为联络员。

7、校三产安全检查。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徐志林总经理负责,安保处陈建新为联络员。

8、留学生宿舍、文苑楼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牵头,王颖副院长负责,安保处汪雅卿为联络员。

9、滨江学院新校建设工地和之江教学点安全检查。由滨江学院牵头,成信法常务副院长负责,安保处苗志良为联络员。

10、行政楼及各单位办公区域和教工住宿楼安全检查。由安保处牵头,李海滨副处长负责组织人员实施检查。

11、实习生校外租房安全检查。由各学院负责,重点排摸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各实习生住宿点的安全情况,评估实习生校外自租房的安全情况,对检查排摸情况学院要形成记录反馈给教务处和安保处。

三、时间安排

各区域消防检查牵头部门要在10月31日— 11月5日期间对所辖区块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以电子稿形式于11月7日下午16:30分前发往邮箱:xzhhai2011@163.com,联系人:许正海 联系电话:86613572。

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性,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层次地解决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本年度秋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警钟长鸣,切实为事业、家庭、个人负责。

浙江中医药大学防火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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