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今后持续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包括课程教学检查以及专业实践和科研能力培养等环节督查。
校内课程教学检查由学校督导组统一承担,常态化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规范与秩序、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方法、学生学风与学习情况以及教学效果等;专业实践和科研能力培养等环节检查由研究生处组织抽取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赴各教学培养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
研究生教学督导有权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材料(包括讲义、大纲、课件等)和学生资料等。督导形成的意见,将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等的重要依据。
请各学院领导、各单位领导、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干部充分重视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并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