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夏季是用电的高峰季节,也是火灾的多发季节。6月1日,滨江区浦沿街道明德路前杨家墩1号发生火灾,该起火灾致使4人死亡、4人受伤,暴露了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有效预防我校夏季火灾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生产等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就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时刻绷紧消防安全弦
要充分认识防火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消防安全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进行夏季消防安全宣传,要把消防宣传落到实处,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要使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明确自己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师生消防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和“教育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影响全社会”的目标,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三、强化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在近期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时,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配电房、计算机房、人员聚集的公众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大型物资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情况;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配备的完好情况和单位用火用电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严格的审批、进出登记台帐制度;火灾隐患是否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是否做好了防火巡查记录;假期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转。各学院特别要针对学生宿舍违章电器屡禁不止的现象,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电器予以收缴,对使用违章电器的学生要在本学院内进行批评和教育;宿舍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防火巡查,特别是针对毕业生在宿舍内燃烧废纸、废物的现象要及时予以制止与批评;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做到人走后切断电源、关掉水源,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的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包括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学校将在6月份采取抽查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浙江中医药大学防火委员会
安全保卫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