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吹响冲锋号 —— 护理学专业认证协调会顺利召开    2023/11/02

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学风建设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建设优良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学生中树立“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成才理念,促使学生在教室、公寓、图书馆、食堂、运动场等公共场所言行得体,举止文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本科专业审核性评估,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中旬-11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风建设月”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和学校相关要求,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本科专业审核性评估为契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主题活动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1月30日,分为部署动员、学院自查、学风督查、整改提高、迎接评估、总结交流六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部署动员(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

进行专项工作部署动员。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扩大会议),进行迎接教学评估思想动员,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发学风建设方案,布置相关工作要求。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学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照标准和要求,主动查找和改进存在的问题,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要求学生做到:学习自觉刻苦,严格执行上课、自习、请假等各方面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意课堂文明,上课期间不携带食品进入教室,不旷课、迟到、早退、玩手机、睡觉等;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遵守公寓规章制度,在寝室保持良好的学风;尊重教师,团结同学,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二)第二阶段:学院自查(2017年10月17日—10月31日)

通过辅导员、班主任进课堂、下公寓及走访食堂、图书馆、运动场等学校其他公共场所,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各学院要继续组织学工干部开展每周每人至少1次的听课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要继续组织学工干部、班主任等深入学生公寓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原则上每月每人下公寓不少于2次。

(三)第三阶段:学风督查(2017年11月1日—11月13日)

学工部组队开展学风督查,成立若干个学风督查小组,分头到各学院督查学风建设情况,并向学院反馈督查情况。

(四)第四阶段:整改提高(2017年11月14日—11月19日)

各学院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并组织整改,确保评估专家进校时保持良好的学风。

(五)第五阶段:迎接评估(11月20日—24日)

全校学生以全新面貌迎接评估。

六)第六阶段:总结交流(11月27日—11月30日)

根据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对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与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层层明确

深刻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是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常抓不懈,推广典型示范

“学风”建设关键在常抓不懈,重在取得实效,通过典型以点带面,形成整体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规范形成,注重建设实效

认真做好“学风”建设自查与总结,通过不断地努力推动我校学风建设实现质的飞跃。

学工部、学生处

2017年10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7年年会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