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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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所、部、中心)、附属医院:
为搭建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我校科研人员学术互动和学术创新,定于10-11月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术月活动。现向各单位征集2017年学术月各项活动计划安排。
一、各学院、研究所在此期间主办的学术活动均需冠名“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术月——XXX(活动名称)”。
二、学术月活动举办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1月,地点以滨文校区和富春校区为主、部分活动可以在附属医院进行。(部分学术活动在9月已开展的也可上报)
三、学术月活动指南如下,鼓励各学院、研究所根据自身特色和学科方向申报相关学术活动。
1.科研项目申报选题、申请书撰写、文献检索技巧及经验分享
2.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及投稿技巧
3.专利申请的方法与思路、知识产权维护
4.科研、临床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交流、培训
5.科学前沿学术讲座
6.学科规划、创新团队建设、研究所及实验室管理研讨
7.其他:科技创新等政策解读,中医药国际化经验与渠道等
四、各学院、研究所建议申报活动数量如下:
部门
| 数量(项)
| 部门
| 数量(项)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4-6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3-5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3-5
| 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 3-5
|
药学院
| 4-6
| 护理学院
| 2-3
|
生命科学学院
| 3-5
| 医学技术学院
| 3-5
|
口腔医学院
| 2-3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3-5
|
中医药科学院
| 3-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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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 1-2
|
|
|
五、工作要求
1.学校高度重视学术月活动,并将学术月活动开展情况与学院、研究所年度科研工作考核挂钩。请各学院根据申报数量要求,积极主办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2.每一项活动结束均需及时在办公信息网发布通讯稿,通讯稿体现“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术月”相关信息。
3.校本部举办的面向全校教职员工的活动,科研处视活动开展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4.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16:00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术月活动计划安排申报表(附件1)电子稿发至科研处毛盈颖,电话:86613693、Email:zcmukyc@163.com。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