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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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要求,现就2017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学校总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2017年申报类别为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等8个类别(具体对应专业见附件),每个类别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中的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2. 项目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完全对外开放服务。
3. 申报项目要求“能实不虚”,符合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
4. 申报项目网络链接地址应确认校外互联网访问可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
三、申报材料
1.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表》WORD(OFFICE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浙江中医药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浙江中医药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浙江中医药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五、申报程序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材料光盘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并进行公示,并于11月10日前向省教育厅推荐。
联系人:李洪涛,电话:8661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