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冬季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7-11-17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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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7冬季培训通知(附件1,附件2).doc;
为进一步提升班级心理委员的能力,有效识别心理问题与心理危机事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11月至12月期间举办全校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以及2016级、2015级新更换的班级心理委员。
学院分组安排:
滨文第一组:第一临床、第二临床、基础医学院
滨文第二组:护理学院、第三临床、口腔医学院
滨文第三组:医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富春第一组:第一临床(第四临床)、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富春第二组:生命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口腔医学院
富春第三组: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二、培训时间、地点与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微课程与课堂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安排如下:
培训内容
| 时
间
| 地点
| 授课教师
| 参加学员
|
在线学习
| 11月28日前完成微视频自学
| 不限
| /
| 全体
|
课堂授课
| 11月29日周三12:30-13:40
| 九号楼东二楼207
| 唐 超
| 滨文第一组
|
课堂授课
| 12月6 日周三12:30-13:40
| 同上
| 张祖德
| 滨文第二组
|
课堂授课
| 12月13日周三 12:30-13:40
| 同上
| 来 燕
| 滨文第三组
|
课堂授课
| 11月29日周三
13:00-14:30
| 5309
| 楼历月
| 富春第一组
|
课堂授课
| 12月6日周三 13:00-14:30
| 5309
| 俞慧娜
| 富春第二组
|
课堂授课
| 12月13日周三13:00-14:30
| 5309
| 汪 磊
| 富春第三组
|
三、培训要求
1.要求学院心理辅导员将“心理委员培训安排”和培训作业(附件1和附件2)发至每位参训的心理委员。要求心理委员根据培训安排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网络微课程,准时参加课堂授课,不得无故缺席。若确有时间冲突,请务必参加另一组的课堂授课。
2.网络微课程学习后,要求心理委员认真完成培训作业(附件2),并在课堂授课的现场提交,请心理辅导员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
3.心理委员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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