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建设高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17〕74号
各省重点建设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浙政发〔2014〕 40 号)精神,加强省重点建设高校绩效考核,提升省重点建设高校水平,决定对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开展中期建设绩效考核,对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开展年度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按照《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
(一)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重点高校 2017 年度建设绩效考核表》《重点高校建设绩效量化考核表》《重点高校建设社会评价表》(各一式 10 份)。
(二)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重点高校 2017 年度建设绩效考核表》(一式 10 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科处,同时发送 PDF 电子版(盖章)至邮箱: zjsxwblgl@163.com。
三、数据填报要求
1.考核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11 月 30 日。
2.请各重点建设高校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我厅可根据评价考核的需要,要求相关高校提供支撑清单或佐证材料。
3.各重点建设高校取得―突破性贡献指标清单‖(见附件)所列内容的,应提出相应指标免予考核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吕谷来,
电话: 0571–88008969,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 321 号浙江教育大厦 2118 室。
附件1: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重点高校建设年度建设绩效考核表
附件3:重点高校建设绩效量化考核表
附件4:重点高校建设社会评价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0 日
相关内容请参见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gov.cn/news/151116393939547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