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召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民主评议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7年12月13日-20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
二、评议对象
2017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参加人员
学院由全体教职工参加;附属医院由教授委员会成员参加;直属单位党总支由所属范围内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双肩挑人员参加原单位的民主评议;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型)系列人员先参加原单位的民主评议,同时参加由学工部、研工部等组织的民主测评。
四、评议程序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介绍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表现及教学、科研、育人、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2.参加民主评议会人员对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由人事处统一制作,各单位统计后交人事处保存。
五、相关要求
1.民主评议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重要环节,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各推荐小组排序推荐的依据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民主评议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成员参加民主评议会,确保实到会人数达到规定要求。
2.请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围绕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表现及教学、科研、育人、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汇报时间5-8分钟。
人事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