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宋玲玲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18-01-25 16:56 浏览人数:347
根据杭州市相关政策,针对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房的条件要求汇总如下: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注:具体申请流程见下图(申请人需携带《申请表》及按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审核本人的学历、职称、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及收入等,并到后勤管理处审核本人的住房情况等)
详细通知,请查看学校OA内1月25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