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1
第一批、第二批校级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清单.docx;附件2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11〕140号).doc;附件3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6〕100号).doc;附件4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绩效报告模板.docx;
各学院(所、部)、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我校第一批校级科技创新团队申请延期的团队及第二批校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期已满(验收团队清单见附件1),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11﹞140号)要求(附件2),我校将于5月上旬集中开展团队整体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校级科技创新团队整体验收前需先完成所有自主设计项目的验收工作(自主设计项目完成验收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学科办备案)。验收方式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6﹞100号)(附件3)
2 请各团队牵头单位做好团队整体验收准备工作,团队整体验收材料包括:
(1)团队建设任务书;
(2)团队建设绩效报告(附件4);
(3)团队经费决算表、经费审计报告(校本部创新团队经费验收审计委托学校审计处实施);
(4)团队建设绩效相关的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以及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6份,于4月27日前递交学科办,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xkb@zcmu.edu.cn。
3、团队整体验收采用会议验收模式,由团队主要负责人以PPT的形式从牵头单位和团队负责人履职、团队内部建设、任务书履约等方面向专家组作团队情况汇报,时间8分钟。
联系人:睢宁
联系电话:86633171
电子邮箱:xkb@zcmu.edu.cn
附件1 第一批、第二批校级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清单
附件2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11﹞140号)
附件3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6﹞100号)
附件4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绩效报告模板
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