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1:专项项目申报书
-参考案例.doc;附件2:专项项目申报书-空白.doc
;附件3:第一轮校内预算未安排可论证项目.xlsx
;
各学院、医院,各职能部门,富春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优化办学资源布局,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学校重点高校建设、省部局共建、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学校研究,决定组建学校专项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专项项目库直接关系到学校预算的安排,是项目资金安排的唯一渠道。入库项目必须由归口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原则上所有纳入预算的项目,都必须从专项项目库中选取,没有纳入专项项目库的项目不能进入预算流程。专项项目库预计每年更新一次,实行滚动管理。
(二)参与论证项目范围
各单位本次新申报项目以及今年第一轮校内预算未安排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紧扣省重点高校建设和省部局共建目标任务要求,在总结现状,认真分析各单位所处发展环境的基础上,对标“双一流”中医院校和省内先进院校;
2.申报的项目要对接“双一流”、高等教育强省和健康中国、健康浙江等重大战略,遵循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中的决策部署;
3.申报的项目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明确的绩效目标。可参照相关案例(详见附件1)。
4.申报的项目要体现新时代要求,具有战略性、引领性、务实性和可行性;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确定需要重点突破的领域,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
5.申报的项目必须经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充分讨论,并与分管校领导充分沟通,形成共识。
(四)论证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14日之前将项目纸质申报书汇总至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如下:教学实验平台类项目报教务处、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类项目报科研处、学科建设类项目报学科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报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类项目报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报人事处等。
请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于3月15日至3月26日期间组织校内、外专家及分管校领导对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论证结果(须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签名)及项目申报书于3月27日之前交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中心(23-233房间),电子稿发送至610653828@qq.com。
计划财务处将汇总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论证结果,统一向校长办公会汇报,确定最终的入库项目和当年拟安排预算经费项目。
因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及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璇 王润
联系电话:86613792 86633109
附件:1.参考案例
2.专项项目申报书
3.第一轮校内预算未安排可论证项目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