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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好4月5日—7日的值班,并将值班表于3月26日前交校长办公室(23821)及保卫处各一份。联合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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