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我校共对100项校级和93项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予以立项并资助,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1〕80号)要求,学生处近期将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校级项目:请各学院根据项目对应的结题形式和结题申请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度、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需学办主任签字,加盖学办公章)报学生处审核。校级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中的结题形式递交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形成文字的结题形式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2、院级项目:请各学院根据此项工作实施进程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需学办主任签字,加盖学办公章)。
3、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把关,项目没有落实或者敷衍了事的,建议不予结题,并报学生处备案。
二、材料报送
1、校级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5日。请各学院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
2、院级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5日。请各学院提交院级项目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
3、相关材料提交至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资助服务部,联系人:徐灿琪,联系电话:15700074177,邮箱:通过OA邮件形式发至徐灿琪。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相关纸质材料请提交至富春校区5号楼316室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方喜,联系电话:61768506。
三、验收结果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合格及以上项目将发放剩余30%的项目经费,验收未通过项目将不予提供结题资助。优秀项目成果将进行集中展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学工部 学生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