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docx ; 附件2:项目结题培训回执表.docx ;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8〕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5-2016年申报,截止2017年12月30日按计划已到期的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
2.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附公开出版著作的原件1份和封面、封底、目录页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其他的,需附有关报告文稿及其推广应用材料。成果都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
3.材料及时间要求:申报结题者须提交《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3份(附件1),并附相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申报结题者须将结题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
4.项目结题培训:申报结题者原则上务必参加项目结题培训,培训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26日,25日上午报到;培训地点为宁波市维也纳酒店(宁波市海曙区聚才路799号)。请参加培训教师于5月7日前将《项目结题培训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3276269579@qq.com。
联系人:徐文主 86613616 32762695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