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1:申请表.docx ; 附件2:浙中医大党委发(2018)29号文件.doc ; 附件3:浙中医大党委发(2018)30号文件.doc ;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工作室。现就我校学工干部申请参加校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工作室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工作。
2.目前在机关、学院学生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长及以下在编人员。
二、工作要求
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工作室的运行管理、导师名单及指导方向详见浙中医大党委发〔2018〕29号文件和浙中医大党委发〔2018〕30号文件。
2.符合条件的学工干部,根据自愿原则,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工作室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5月21日(下周一)中午11点前,通过OA发送给学工部张明,联系电话:86633122。
学工部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