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件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十三五”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通知.pdf ; 附件2: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十三五”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3: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合同书.doc ;
各学科负责人:
“十三五”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业已公布,根据《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自即日开展学科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要求
(一)学科名称与学科公布文件一致,学科主攻方向、建设目标和内容不得随意调整,主要考核指标及预期结果须明确,年度计划应切实可行,经费预算要符合相关要求。学科建设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
(二)创新类、继承类、服务类学科建设项目资助30万元/项,基层优势类学科建设项目资助15万元/项,经费分年度予以资助,其中宁波辖区承担项目资助经费由当地财政落实。建设单位要给予1:3比例的项目配套经费,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给予不低于1:1的项目配套经费,总计经费与详细预算额度必须一致。2018年基层优势类学科建设单位应落实不低于15万元的配套经费,其他类学科建设单位应落实不低于30万元的配套经费。
二、签订流程
学科建设项目合同采取纸质签订(合同书见附件),纸质合同书一式三份经审核盖章,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2018年5月31日前统一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单位可直接报送。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合同签订的督促和审核工作,确保合同的科学管理和学科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学校本部立项学科
序号
| 学科编号
| 学科名称
| 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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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XK-A01
| 针灸神经生物学
| 方剑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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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XK-A02
| 中医临床基础学
| 温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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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XK-A03
| 中医方剂药效物质基础学
| 万海同
|
四、校内时间安排
5月24日,下班前将定稿材料上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
5月25-27日,反馈审核意见,修改;
5月28-31日,相关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上报省中管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睢宁
联系电话:0571-86633171
附件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十三五”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十三五”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附件3: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合同书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